靖政办发〔2024〕34号关于印发靖西市开展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记者:靖西武平镇
2025-10-10 15:45:09
阅读时间:8分钟
0次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靖西市开展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9月5日

(此件删减发布)



靖西市开展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就业创业项目名单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强化提升县域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打造具备示范作用、具有推广意义的县域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开展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切实增强就业领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服务和推进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靖西开放引领区、稳边安边兴边富边示范引领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两区一市”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靖西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覆盖全域、贯穿全程、城乡一体、智慧高效”服务体系构建“线上有平台、线下有阵地、服务有队伍、运行有支撑”的市、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的“靖西样本”

——2024年,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覆盖所有292个村(社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县级零工市场1个,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零工驿站2个,建设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个,开展“靖西绣娘”劳务品牌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00场以上,开展“点对点”送工4000人次以上,全面摸清劳动力资源底数,开展全链条就业服务。靖西市城镇新增就业2300人以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农民工务工规模24.2万人以上,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8万人以上。

——2025年,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零工驿站2个,建设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9个,开展“靖西绣娘”劳务品牌技能培训400人次以上,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00场以上,开展“点对点”送工4200人次以上,持续开展全链条就业服务。靖西市城镇新增就业2400人以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农民工务工规模24.5万人以上,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8万人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系统布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主体作用,充分联动人社、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推进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公共资源配置,深入统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工作系统性部署推进试点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稳扎稳打、注重实效

(二)坚持市场驱动,长效运作坚持发挥市场化作用,主动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承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渠道,调动人力资源企业自身平台作用,助力试点工作“小投入取得大收益”实现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多赢

(三)坚持三级联动协同发力。坚持自治区、百色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动发力充分运用自治区、百色市人社部门在公共就业创业领域的决策优势资源优势经验优势、统筹优势以及县级人社部门的落实、执行优势,上下齐心推进试点地区体系建设,聚力打造精品示范项目。

(四)坚持创新动,城乡一体。紧盯当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点、痛点、难点问题,用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解决就业工作的新老问题。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谋划、区域协同、均衡发展,强化服务可及性,确保服务普惠达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成员如下:

组  长:陈怀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陆长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铁办副主任兼

        罗兰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黄  刚  市财政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成  员:周刚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荣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小东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穆剑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  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必客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罗榕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劳文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廖志雄  共青团靖西市委员会书记

       杨  曼  市总工会副主席

      莫予璇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马荣益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王  翔  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孙瑜琳  市深百协作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刚果同志担任负责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体系建设的日常统筹

五、主要建设内容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就业工作始终,市、乡(镇)党委政府把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就业的重大问题。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就业工作1次以上,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就业工作2次以上,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方面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就业工作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市、乡(镇)人民政府明确1名领导分管就业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重点研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进相关工作。每季度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3.密切分工协作。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分工合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地区合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积极性,凝聚各方共同促进就业力量。

(二)加强平台载体建设。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在18个乡(镇)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19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统一名称、形象标识、服务标准及服务流程,设置就业宣传栏、就业服务专区,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推动就业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设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292个村级(社区)就业服务点,实现就业服务平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设一批零工市场。将原有的“零工市场”搬迁到零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城区地带,与烟草“零工驿站”整合升级改造,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提供在线匹配对接、应聘报名、预约用工等“一网通办”服务。在市中心、农贸市场等零工人员聚集较多的地方建设育才、农贸、烟草、财富广场等4个零工驿站和1个“外卖小哥之家”。在62家帮扶车间中选出用工灵活性强,招用暑假工和短工的22家车间建设为“零工车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引入专业机构建设运营创业孵化基地4家以上,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等创业群体搭建更优质的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实体申请入驻靖西市创业孵化基地,享受低成本办公空间、资金支持、财税代理、创业指导等高效便捷的创业服务,进一步激活靖西市经济实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用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拓展本地特色的就业服务应用场景,实现求职、招聘、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培训、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等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在市、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场所配置就业服务自助终端机,充分发挥广西人社村级服务平台自助终端作用,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等基础就业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合理配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充分发挥现有工作人员和人社服务专员的职能作用,建立县域网格分片包干服务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业务经办监督指导,督促并严格考核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绩效。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引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就业服务专员、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开展信息发布、政策宣传、需求摸排、供需匹配、就业帮扶、信息更新、数据分析等工作。统筹用好全市现有的317名就业网格员,将就业服务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指导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打通村屯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1.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农民工就业创业奖补等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及时发放和兑现各项就业补贴和政策。推进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线上办理,加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面开展“就业摸底行动”。以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劳动力信息数据为基础,通过开发乡村公益性就业网格员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并由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更新,建立“一人一档”务工信息数据,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总量、结构,细致掌握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业状况、技能状况、就业需求、培训需求、工资收入等。〔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面推进“全链条”就业服务。坚持“大数据+铁脚板”,分析运用动态更新后的数据,及时有效提供专业的就业岗位推送服务、“点对点”送工服务、职业培训技能提升服务、创业服务、就业失业监测服务、就业收入监测服务、就业转岗跟踪服务、维权帮扶服务、协助兑现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服务等全流程就业服务。重点聚焦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协助提供“251”就业帮扶服务;对发生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协助提供“1131”就业帮扶服务;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协助提供创业担保政策宣传、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同时,全面跟踪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对已登记入库的农村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力争实现80%以上联系得上、入库信息项80%以上真实准确。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持续跟踪做好全链条就业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城暖农民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特色专场招聘会、招聘夜市等招聘活动,组织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就业岗位归集,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提高供需匹配效率,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5.深化劳务协作。加强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结对共建,争取深圳市龙岗区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人社政策、项目及人财物方面给予靖西市大力支持。建立深圳市龙岗区驻靖西市劳务协作工作站及靖西市驻深圳市龙岗区劳务协作工作站,与深圳市龙岗区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机构及广西派驻办事机构密切联系,与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通过开展实地考察方式,收集一批工作环境好、福利待遇好、生产经营稳定与培训工种相符的企业和单位用工就业岗位,按照“先有岗位后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为转移就业劳动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与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对共建,促进资源对接、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深百协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落实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建立企业用工服务“四项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地图”,实行“就业管家”服务模式,解决企业用工、人才、培训等方面困难问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重点企业用工结对服务机制,人社服务每月主动联系企业1次以上,提供政策咨询、员工招聘、用工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企业缺工响应服务机制,及时回应企业缺工诉求,组织缺工企业通过参加举办各类招聘会、“点对点”送工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服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企业招工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提升企业员工稳岗率和招工吸引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边合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发挥好教育、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工会、妇联、团委等政府部门作用,强化基础性就业政策服务保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持续推进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积极共建“一县一企”稳岗就业基地,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行动,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巩固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持续稳住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强化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定岗定向培训,促进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需求有效匹配,逐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重点关注企业名单,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愿精准实施培训,促进技能就业。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服务、传统手工技艺人才服务,引进优质职业培训资源,提供多层次高质量技能服务。利用靖西丰富的壮族文化底蕴和文化元素,支持绣球、壮锦等传统工艺就业形态发展,在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场地和技术支持等给予倾斜,重点培育打造“靖西绣娘”劳务品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深百协作办公室、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9.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社保、工会、法院、检察院等衔接联动,减轻当事人诉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和“一金七制度”,及时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维权诉求,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业务经办水平

1.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制定发布市、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制定发布通俗易懂的市、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服务流程、办事指南,规范办事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简化公共就业服务办事程序,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次办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服务窗口作风建设。规范窗口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着装形象、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接待要求,定期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市级人社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办不成事、招不到人、找不到工、领不到薪“四不”反映窗口,实现“有呼必应、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确保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保障。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其他资金,落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有关经费从上级下达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中筹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按年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项目,提升工作安排科学性,防止盲目无序使用资金。按序时进度推进资金支出,在政策规定的支出范围内,按规定优先使用上级就业补助资金。发挥好就业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和评价,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高效。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1.压实工作责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督办清单等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2.强化考核监督。将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加强对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就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工作调度机制、问题整改机制。

3.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准确研判和应对负面舆情,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处置,严防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

、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7月)。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后印发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2月)。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紧盯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

2024—2025年每年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年度评估、总结和深化,及时为全区提供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关联文件:《靖西市开展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http://www.jingxi.gov.cn/xxgk/fdzdgkmr/jcxxgk/zcwj/zcjd/t19381637.shtml

就业